(资料图片)
1、男女要求离婚一方,如要达到离婚目的,首先应准备离婚理由,此理由必须是法定理由。
2、 根据第三十二条之规定,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。
3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4、 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 (一)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 (二)实施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 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 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 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5、 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6、 法律快车网。
本文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,希望小伙伴们会喜欢。
X 关闭
发布时间:2023-06-11
发布时间:2023-06-11
发布时间:2023-06-11
发布时间:2023-06-11
发布时间:2023-06-11
发布时间:2023-06-11
发布时间:2023-06-11
发布时间:2023-06-11
发布时间:2023-06-11
发布时间:2023-06-11
Copyright 2015-2022 欧洲经济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:沪ICP备2022005074号-23 联系邮箱: 58 55 97 3@qq.com